更新日期:2009/08/13 00:05 影劇中心/綜合報導

韓國偶像團體「東方神起」與經紀公司之間的合約糾紛越演越烈。「東方神起」一狀告上法院,而SM娛樂則是透過電視節目公開帳冊,否認「東方神起」的指控。

根據韓國媒體報導,因為「東方神起」中的成員俊秀、有天、在中三人狀告法院,要求判決不平等合約無效一事,對SM娛樂而言M,是不實指控。因此SM娛樂日前在韓國電視台節目《時事雜誌2580》公開了近五年的帳冊,SM的負責人表示公司與「東方神起」是六四拆帳,並沒有侵吞「東方神起」收入的情事。

根據SM娛樂出示的帳目顯示,東方神起在過去五年內賺進了274億韓元(約為新台幣7.3億),依據6:4的比例分配原則,「SM娛樂」拿了164億韓元,剩餘的部分則歸為團員收入。SM娛樂表示,每次發薪資時,「東方神起」都有簽收,而公司的部分也都有報稅,因此並沒有發生侵占藝人收入的情況。SM娛樂更表示,若為海外活動,拆帳比利則會變成3:7,也就是公司拿三成,其餘七成都歸「東方神起」所有。

雖然兩方糾紛已經進入司法審判的階段,不過至目前為止,「東方神起」依然會照著既定行程工作並演出。日本負責「東方神起」相關活動的經紀公司也在網站上公告,「東方神起」八月份在日本的演出活動將會如期舉行,請歌迷不必擔心。

不過SM娛樂擔心等到判決出爐後,東方神起解散並且跳槽後,可能會延續使用目前的團名。因此SM娛樂已經申請將「東方神起」,以及旗下當紅的團體「少女時代」、「Super Junior」的商標一起註冊,免除其他不必要的糾紛與困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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