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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9/08/19 00:13 影劇中心/綜合報導

韓國團體東方神起,團員在中、有天、俊秀,不滿經紀公司剝削,向法院控告要求解約。屆時若正式開庭,只要東方神起一敗訴,就要付出高達106億台幣的違約金,形同逼他們走上絕路。

 

月初傳出東方神起3名團員不滿經紀公司剝削要解約出走,所屬的SM娛樂不甘示弱在媒體面前公布名冊否認指控,甚至獅子大開口表示若3人堅持要出走,就要賠上106億台幣的違約金。

 

東方神起被剝削消息一傳出,80萬大軍的歌迷團馬上以SM家族演唱會被取消為由,發起抵制SM運動,同時也拒買東方神起的新商品,支持偶像東方神起。

 

而SM娛樂公司不把歌迷的抵制放在眼裡,日前為了避免以後東方神起出走另起爐灶,已經將「東方神起」、及當紅團體「少女時代」、「super junior」註冊商標,以絕後患。

 

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日前韓國的學者及業界人士,舉辦座談會時為東方神起抱屈,認為SM利用東方神起賺取暴利,但給他們的年薪卻僅有5百多萬台幣。現在東方神起換得自由,卻要付出台幣106億元的天價,根本就是逼他們走上絕路。

 

由粉絲、業界、學者共同舉辦的「東方神起座談會」,討論如果東方神起官司敗訴後,恐要付上106億元台幣,認為SM娛樂根本就是吸血鬼。因此,歌迷們也發起抵制SM運動,為偶像發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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