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娛樂節目可說是由歌手養著的,甚至有人開玩笑說“只要有劉在錫、姜鎬童和偶像的話就可以做娛樂節目”。歌手們如此占領娛樂節目的原因是什麽呢?

大多人認為,應該先從歌手的職業特性上尋找根本原因。因為在活動前,根據歌手在大眾媒體的曝光程度,唱片(音源)的銷量大相徑庭。與演員相比,可以通過舞蹈或者歌曲吸引觀眾,這與娛樂節目一拍即合。

成為娛樂藍籌股的2AM趙權表演了“輕浮舞”成為話題之後一直擔任MBC《三圈》的固定嘉賓。通過“吊兒郎當”的形象,有效地宣傳了自己所屬的2AM。

起用他們的娛樂節目在播出後也因檢索排行再次成為話題,達到了“雙贏”的效果。如果歌手們的名字進入檢索詞上游的話,十之八九是因為在前一天出演了娛樂節目。發言的水平越高,關心程度越大就是理所當然的。暴露成員間的秘密或者坦承戀愛史是經常運用的方法。

確保“安全收視率”的女子組合也是電視台娛樂節目的“孝女”。可是在這個過程中,也存在電視台和歌謠企劃公司之間默許的交易。歌手為了參演歌謠節目,應該在該電視台的娛樂節目中露臉,這也被稱作“一攬子交易”。

某歌謠經紀人表示:“如果要出演KBS2台的《音樂銀行》,必須參加KBS的《明星金锺》節目;為了出演SBS的《人氣歌謠》,就必須出演SBS的《挑戰1000曲》節目”,“這是歌手們不得不經常出演娛樂節目的原因”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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